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的社會事務研究中心
施世駿|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我在2013年7月28日啟程赴美,前往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的社會事務研究中心報到,並與副主任Christine Trost會面,開始我在美國的訪學生活。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是美國著名的研究機構,有豐富的接待各國交流學者經驗,並提供廣泛的研究文獻資料,我在那裡駐點研究時得到很大的研究資源支持,例如圖書資料與課程演講等活動。更重要的是社會政策研究的學者也都會前往駐點研究,所以我在那裡時也積極接觸,結識相關的重要學者,瞭解其研究的主題方向,對自己的研究主題將助益良多。此外,該校的社會福利學院也相當著名,已培養出一批目前在台灣社會福利學界活躍的優秀學者;社會福利學院中有資深的James Midgley、Neil Gilbert教授任教,這幾位老師都在課程學習上給予我很大的助益。
在我駐點研究期間,機構內主要與我討論的老師是Berkeley校區公共政策學院的Jane Mouldon副教授,我們總共進行了數次的討論,讓我對美國社會福利發展有更清楚的認識。最大的收穫是讓我能夠從比較客觀的角度理解這個議題,避免從前 總是習慣從歐洲中心的角度看美國,以為她是低度發展的福利國家。美國是聯邦制度的國家,卻由於歷史與行政制度的傳統,加上信奉個人自由主義,使得聯邦政府 在社會福利發展的角色受到局限,只有在年金政策與社會救助政策比較有聯邦的項目。雷根政府時期所發展的「新聯邦主義」,亦將服務提供者由聯邦政府移轉至州 政府或其他更低層級的地方政府。這點也反映在美式英語中通常使用「government」,而不常使用「state」的字彙;除了少數福利學者之外,一般 人更對「welfare state」的概念使用採負面解讀,視之為禁錮公民社會與個人自由的利維坦巨靈。反而是美國的州以下地方政府社會福利項目十分具有特色,而且州與州之間的 社會政策也有質與量上的差異,例如我所處的加州是移民大州,具有較完善優渥的地方福利制度。除此之外,美國的民主制度也是影響其社會政策發展的因素之一: 對於大政府的猜疑,使得美國更加相信公民社會或是市場機制的力量;加上地方政府必須回應選民的需求,使得美國社會福利強調公民參與,政策制定往往是由下至上,地方官員或議員也必須回應民意的要求。事實上,如果把聯邦政府的財政補助以及州政府的補充性社會保障項目計算進去,美國的社會福利總支出相當高昂。此外,美國社會福利偏好私部門的福利提供,所以在觀察這個主題時,我們也要相當留意這些部門的參與。
因為是第一次到美國,我以新鮮的眼光觀察這個學術領域的先驅國家,確實體會到歐洲舊大陸與美洲新大陸之間的異同。首先,我對於美國社會不平等有較深刻的體會。美國福利制度中輕忽所得重新分配,強調個人努力與機會平等,導致明顯的貧富差距。以我所在的加州柏克萊為例,傳統上屬於較為自由開放的舊金山灣區,對於貧民有較多的補助,也對街頭流浪漢較為容忍。所以走在柏克萊市區中心,很容易看到許多流浪漢聚集唱歌跳舞,偶爾跟路人要點小錢。更有趣的是我駐點機構的隔壁就有一處小公園名稱為「人民公園」〈People’s Park〉,但是實際上卻有一群無家可歸者搭帳篷長期住在那裡,稱為「無家可歸者公園」〈Homeless People’s Park〉似乎更為貼切。這些現象能讓人清楚看到這個社會中有許多邊緣群體亟待援助,而這點其實是福利制度資源分配偏頗使然。實地感受這種社會不平等的差距,內心其實還是有很大的震撼感。此外,在國家體制上,雖然同為民主國家,美國的聯邦體制還是賦予地方政府較大的權限。一方面基於領土遼闊、各地條件差異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對強大中央政府的不信任。如此一來,自然形成美國各州的風土人情都有顯著的差異,歐洲統合的信念「歧異的統一」〈united in diversity〉在此也很適合描述美國的情形。事實上,美國很難說有一種一致的社會特性,甚至於連英語發音及用法都有差距;但也正因如此,美國的文化與制度呈現複雜多樣性,值得我們深入瞭解。
圖片來源:http://berkeley.edu/about/
我在2013年7月28日啟程赴美,前往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的社會事務研究中心報到,並與副主任Christine Trost會面,開始我在美國的訪學生活。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是美國著名的研究機構,有豐富的接待各國交流學者經驗,並提供廣泛的研究文獻資料,我在那裡駐點研究時得到很大的研究資源支持,例如圖書資料與課程演講等活動。更重要的是社會政策研究的學者也都會前往駐點研究,所以我在那裡時也積極接觸,結識相關的重要學者,瞭解其研究的主題方向,對自己的研究主題將助益良多。此外,該校的社會福利學院也相當著名,已培養出一批目前在台灣社會福利學界活躍的優秀學者;社會福利學院中有資深的James Midgley、Neil Gilbert教授任教,這幾位老師都在課程學習上給予我很大的助益。
在我駐點研究期間,機構內主要與我討論的老師是Berkeley校區公共政策學院的Jane Mouldon副教授,我們總共進行了數次的討論,讓我對美國社會福利發展有更清楚的認識。最大的收穫是讓我能夠從比較客觀的角度理解這個議題,避免從前 總是習慣從歐洲中心的角度看美國,以為她是低度發展的福利國家。美國是聯邦制度的國家,卻由於歷史與行政制度的傳統,加上信奉個人自由主義,使得聯邦政府 在社會福利發展的角色受到局限,只有在年金政策與社會救助政策比較有聯邦的項目。雷根政府時期所發展的「新聯邦主義」,亦將服務提供者由聯邦政府移轉至州 政府或其他更低層級的地方政府。這點也反映在美式英語中通常使用「government」,而不常使用「state」的字彙;除了少數福利學者之外,一般 人更對「welfare state」的概念使用採負面解讀,視之為禁錮公民社會與個人自由的利維坦巨靈。反而是美國的州以下地方政府社會福利項目十分具有特色,而且州與州之間的 社會政策也有質與量上的差異,例如我所處的加州是移民大州,具有較完善優渥的地方福利制度。除此之外,美國的民主制度也是影響其社會政策發展的因素之一: 對於大政府的猜疑,使得美國更加相信公民社會或是市場機制的力量;加上地方政府必須回應選民的需求,使得美國社會福利強調公民參與,政策制定往往是由下至上,地方官員或議員也必須回應民意的要求。事實上,如果把聯邦政府的財政補助以及州政府的補充性社會保障項目計算進去,美國的社會福利總支出相當高昂。此外,美國社會福利偏好私部門的福利提供,所以在觀察這個主題時,我們也要相當留意這些部門的參與。
因為是第一次到美國,我以新鮮的眼光觀察這個學術領域的先驅國家,確實體會到歐洲舊大陸與美洲新大陸之間的異同。首先,我對於美國社會不平等有較深刻的體會。美國福利制度中輕忽所得重新分配,強調個人努力與機會平等,導致明顯的貧富差距。以我所在的加州柏克萊為例,傳統上屬於較為自由開放的舊金山灣區,對於貧民有較多的補助,也對街頭流浪漢較為容忍。所以走在柏克萊市區中心,很容易看到許多流浪漢聚集唱歌跳舞,偶爾跟路人要點小錢。更有趣的是我駐點機構的隔壁就有一處小公園名稱為「人民公園」〈People’s Park〉,但是實際上卻有一群無家可歸者搭帳篷長期住在那裡,稱為「無家可歸者公園」〈Homeless People’s Park〉似乎更為貼切。這些現象能讓人清楚看到這個社會中有許多邊緣群體亟待援助,而這點其實是福利制度資源分配偏頗使然。實地感受這種社會不平等的差距,內心其實還是有很大的震撼感。此外,在國家體制上,雖然同為民主國家,美國的聯邦體制還是賦予地方政府較大的權限。一方面基於領土遼闊、各地條件差異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對強大中央政府的不信任。如此一來,自然形成美國各州的風土人情都有顯著的差異,歐洲統合的信念「歧異的統一」〈united in diversity〉在此也很適合描述美國的情形。事實上,美國很難說有一種一致的社會特性,甚至於連英語發音及用法都有差距;但也正因如此,美國的文化與制度呈現複雜多樣性,值得我們深入瞭解。
圖片來源:http://berkeley.edu/about/